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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申报信息及市场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2024/4/26 17:14:26 66次浏览 分类:新闻动态

惠市住建函〔2024189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信息申报,促进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修正)、《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决定开展2024年惠州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申报信息及企业市场行为现场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测与诚信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诚信系统)注册并纳入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受检企业从中随机抽取,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诚信评价申报信息。诚信系统中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造价专业人员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惠州市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致。自查期间如有变更及时更新。

(二)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管理检查表》(附件3)要求,对受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合同管理成果文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规范并按照落实,是否存在违规向他人转让业务或非本单位人员从事业务注册人员挂靠、故意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等行为。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阶段(531日前)

受检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于531前在诚信系统年度单位情况上报模块填报上传附件2(或直接在系统下载模板)盖章pdf版,并将纸质盖章件(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送至市造价站。

(二)现场检查阶段(6-8月)

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牵头组织各县(区)造价管理机构或专家成立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方式,按照附件2对受检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检查组将根据企业的诚信评价情况实行差别化现场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价咨询企业,应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

1.未按时报送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或统计报送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一年内发生被投诉举报、诚信扣分的;

3.有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检查组递交整改报告。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公布检查结果,并按照惠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予以相应诚信扣分,情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对附件3得满分的企业将在诚信系统予以加分(1分)鼓励。

附件1.惠州市2024年度检查造价咨询企业名单.doc

2.惠州市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26    

 

(联系人及电话:张梅、傅唯,0752-21016512100036,邮箱:hzzjjzjz@huizhou.gov.cn,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工程监督大楼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