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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4月1日正式施行

2014/4/16 9:03:23 3937次浏览 分类:新闻动态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适应新形势,规范环卫工程计价行为,促进和保障环卫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源头上保证环卫工人切身利益,建立和健全环卫作业计价体系,省造价管理总站针对原环卫行业市场计价规则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环卫行业管理需要的实际,从2011年始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全省各地环卫作业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并测算多个环卫作业项目,在《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2009(试行)》基础上,完成了《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的编制工作。

        为做好《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的宣贯落实,3月26日省造价总站委托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在广州举办了《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第一期技术交底与培训会,来自全省各市、县、镇的环卫主管部门、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环卫企业管理人员等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造价管理总站黄守新站长指出,《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的颁发和施行,使我省环卫行业有了统一计价标准,将改变我省环卫作业财政资金支付没有正式计价依据、招标投标没有计价规范的现状,对促进环卫行业有序竞争、推动环卫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有深远的意义。他要求各地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定额施行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定额并将定额作为本地区编审环卫作业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调解处理作业费用纠纷、确定作业费用的依据,作为本地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作为本地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和实行经济核算等的主要依据。(肖润宝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