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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7年惠州市外造价咨询企业办理信息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10 11:00:45 5167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惠市规建函〔201728

 

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外进惠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统一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5号令)等要求,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现将2017年市外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规范统一管理,市外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承接业务或参与投标活动均需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cx.hzcia.org)录入企业和人员信息。

二、录入信息的市外造价咨询企业分为省外和省内市外企业两种类型。

1、省外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信息备案,然后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息录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已经录入的信息可直接从省网导入信息平台,不能导入的信息将重新录入后核验资料。

2、省内市外企业必须先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进行信息录入,“三库一平台”已经登记的信息直接导入信用信息平台并补充相关信息后核验资料。

三、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录入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省内造价咨询企业录入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登记。

四、具体申请办理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信息录入的经办人应是本企业的人员,须提供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社保缴交记录网上查询。

五、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核验完成后,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信息在全市统一使用。录入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相关数据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办理交易员证人员应是企业已录入信用信息平台的人员。

  六、进惠的市外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办理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须在市造价信息网(http://www.gdhzcost.com/)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进惠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表》表一式三份(每页要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即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5、经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及亲笔签名的公证书(近一个月内);

6、在惠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7、表中所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均核原件)。

上述材料核对原件后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放大或缩小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受理时间

信息录入:从发文日起至31起受理。2016年度已信息录入的企业有效期延至131日止,21日起未做2017年度信息录入的企业信息将自动失效。

八、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工程监督7

咨询电话:0752-2101651

惠州市建筑业协会(购买身份认证锁)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5

咨询电话:0752-2116456

          

附件:信用信息平台操作流程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9